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

【短篇】《靛色童話‧改》追加話:姊妹 (18禁)



  第一次察覺到事情不大對勁時,她便做了個連自己都感動萬分的決定。

  那就是和金髮的笨蛋一起聯手,把最得奶奶疼愛的小不點狠狠地趕走。


  記得當時,恰逢紅心修道院前來做佈施,事情順利到她和金髮笨蛋忍不住擊掌叫好。

  然而,做為賣掉妹妹的代價,就是被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,了無生氣地注視到最後。

  仔細想想,還真的是「最後」呢。

  不管原因為何,直到屬於自己的最後,小不點都沒有再正眼瞧過自己一次。

  就算日後遇上了,也只得到面無表情的瞪視。

  以前,奶奶說過的故事當中,就有一篇是在講壞心的姊姊,為錢賣掉了可憐的妹妹。

  當時的她只覺得姊姊好壞、妹妹好無辜,金髮笨蛋和小不點也與自己一樣義憤填膺。

  換做自己變成壞心姊姊時,這樣的感覺實在好諷刺。

  不過,她並不後悔。

  因為大野狼已經來了。

  若非某天給恩客弄到徹夜難眠、想再和金髮笨蛋纏綿個三兩回,她們也不會瞥見大野狼的身影。

  但是……就算如實說出,也只會引人側目。

  可惜她們並非活在童話故事裡,無法淨說些天外奇想級的遭遇。

  會有誰相信,在恩客面前露出自信微笑的姊妹,原來是被大野狼吃掉的肉塊呢?

  金髮笨蛋說,她才不相信。

  她也只好跟著承認,這件事實在離奇又噁心到令人沮喪的地步。

  儘管如此,要說兩人一同做了詭異的惡夢,依然牽強了些。

  如果是惡夢,就不會天天撞見姊妹在痛苦呻吟中被撕裂。

  如果是惡夢,就不會夜夜夢見那被靛藍色所污染的世界。

  因為,夢終究有醒來的那天,現實卻沒有這麼親切。

  於是在姊妹們都被吃光、輪到最後的三姊妹時,她們打破花瓶、割傷恩客、引火燒屋。

  無辜背負起種種罪名的小不點,理所當然地被奶奶送進修道院。

  然後,她和金髮笨蛋就被大野狼一口、一口地吃掉了。

  後來的事情,老實說自己也不太清楚。

  雖然腦袋總是恍惚著、身體也輕飄飄地很快樂,實際上做了些什麼,都沒有留下明確的記憶。

  唯有對於小不點的回憶,還能在夜晚的淫夢狹縫間想起。

  回過神來,自己已經穿上褐色兔皮裝,時而向女人與男人張開大腿,時而在鬱暗森林間招呼恩客。

  快樂與快樂的交會點,總纏繞一絲紅色的憾念。

  那是一三四公分高、二十八點六公斤重的小不點。

  ──夏蘿恍惚地凝視著垂下子宮的紅心修女,好像想起了什麼重要的事情似的,呆滯地晃起脖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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